2016-02-25 15:48:19 浏览量: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文件
铜教纪〔2015〕2号
关于贯彻落实铜教〔2015〕4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直管学校,各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有关镇(场、办事处)中小学及民办学校: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意见》(铜教〔2015〕42号)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建树良好教育形象,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各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校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根据本校实际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坚决贯彻落实。充分注重工会、教代会、团组织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预防为主,加强师德建设管理
各校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召开专门会议,校长亲自带领学习铜教〔2015〕42号文件精神,定期开展以师德师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学习贯彻师德师风建设“八禁止、十不准”,并放大上墙。深入推行《铜山区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铜山区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三、发动群众,落实监督监管机制
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召开一次有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家长代表对师德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不断改进师德工作。
四、信息畅通,及时遏制错误苗头
各校要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总结和排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和线索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将违反师德师风的错误行为消除在萌芽之中,将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监察室将对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必须要作为事关学校声誉和教育形象的大事来抓,监察室将把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列为年度纪检监察考核的内容,对未按要求落实、发生违反师德问题及问题出现后瞒报、漏报、不报、迟报、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师德师风建设“八禁止”“十不准”
2、铜山区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
3、铜山区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4、师德承诺书(样稿)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附件1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八禁止”、“十不准”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八禁止”
1、禁止教师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禁止教师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禁止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在校外从事经营性商业活动;
4、禁止教师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行为;
5、禁止教师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成果评审等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6、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7、禁止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
8、禁止教师有其他违反师德或社会公德的行为。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十不准”
1、不准违规在校外有偿兼课、补课及办班;
2、不准参与或组织诱迫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
3、不准随意调课、停课或擅自请人代课;
4、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
5、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
6、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校园;
7、不准说不文明语言及上课时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8、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缺课或不服从学校安排;
9、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10、不准和学生之间出现任何形式的不健康交往行为。
附件2:
铜山区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
结合我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和铜教〔2015〕42号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了解每位教师的师德情况及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
一、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并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公开。
二、每位教师每月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学校。
三、学校结合教师自查、互查,学生、家长、社会督察的实际情况,每周开展一次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集中排查行动,针对师德师风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有关举报信息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做到不良苗头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并填好自查表盖章上报监察室。
四、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每季度对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以上不定期抽查。
五、排查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线索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主要领导,同时报监察室备案。
六、各校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排查表和排查报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如有瞒报、漏报、迟报、不报行为,依照问责制度要求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排查表
单位: 时间:
|
排查细则 |
情况记录 |
|
是否有教师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
|
|
是否有教师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
|
|
是否有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在校外从事经营性商业活动现象 |
|
|
是否有教师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行为 |
|
|
是否有教师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成果评审等工作中由违法违纪行为 |
|
|
是否有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
|
|
是否有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 |
|
|
是否有违规在校外有偿兼课、补课及办班 |
|
|
是否有教师参与或组织诱迫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 |
|
|
是否有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民间借贷、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 |
|
|
是否有教师违反办公纪律、消极怠工行为 |
|
|
是否有教师和学生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健康交往现象 |
|
|
是否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或社会公德的行为 |
|
校长: 填表人
附件3
铜山区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一、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排查表等材料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多次报送不及时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
三、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重大师德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及时或因瞒报、漏报、不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后果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工作不力,无计划、无记录、无考核、无资料,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严的,要对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依纪依规依法按承担责任进行追究。
附件4
师德承诺书
我是人民教师,我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为了展示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完成职业任务,在此,我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不发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注重言传身教;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六、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不在教学活动中接打电话;不酒后上课;不在教室内或与学生交谈时吸烟;不擅自离开课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和诈骗活动;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七、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试卷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实施有偿家教,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积极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上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下一条: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
网络维护: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网络中心
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
江苏省四星级中等专业学校
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2-25 信息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文件
铜教纪〔2015〕2号
关于贯彻落实铜教〔2015〕4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直管学校,各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有关镇(场、办事处)中小学及民办学校: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意见》(铜教〔2015〕42号)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建树良好教育形象,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各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校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根据本校实际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坚决贯彻落实。充分注重工会、教代会、团组织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预防为主,加强师德建设管理
各校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召开专门会议,校长亲自带领学习铜教〔2015〕42号文件精神,定期开展以师德师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学习贯彻师德师风建设“八禁止、十不准”,并放大上墙。深入推行《铜山区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铜山区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三、发动群众,落实监督监管机制
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召开一次有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家长代表对师德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不断改进师德工作。
四、信息畅通,及时遏制错误苗头
各校要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总结和排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和线索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将违反师德师风的错误行为消除在萌芽之中,将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监察室将对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必须要作为事关学校声誉和教育形象的大事来抓,监察室将把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列为年度纪检监察考核的内容,对未按要求落实、发生违反师德问题及问题出现后瞒报、漏报、不报、迟报、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师德师风建设“八禁止”“十不准”
2、铜山区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
3、铜山区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4、师德承诺书(样稿)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附件1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八禁止”、“十不准”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八禁止”
1、禁止教师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禁止教师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禁止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在校外从事经营性商业活动;
4、禁止教师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行为;
5、禁止教师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成果评审等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6、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7、禁止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
8、禁止教师有其他违反师德或社会公德的行为。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十不准”
1、不准违规在校外有偿兼课、补课及办班;
2、不准参与或组织诱迫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
3、不准随意调课、停课或擅自请人代课;
4、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
5、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
6、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校园;
7、不准说不文明语言及上课时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8、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缺课或不服从学校安排;
9、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10、不准和学生之间出现任何形式的不健康交往行为。
附件2:
铜山区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
结合我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和铜教〔2015〕42号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了解每位教师的师德情况及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报告制度。
一、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并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公开。
二、每位教师每月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学校。
三、学校结合教师自查、互查,学生、家长、社会督察的实际情况,每周开展一次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集中排查行动,针对师德师风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有关举报信息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做到不良苗头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并填好自查表盖章上报监察室。
四、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每季度对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以上不定期抽查。
五、排查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线索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主要领导,同时报监察室备案。
六、各校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排查表和排查报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如有瞒报、漏报、迟报、不报行为,依照问责制度要求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铜山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排查表
单位: 时间:
|
排查细则 |
情况记录 |
|
是否有教师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
|
|
是否有教师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
|
|
是否有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在校外从事经营性商业活动现象 |
|
|
是否有教师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行为 |
|
|
是否有教师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成果评审等工作中由违法违纪行为 |
|
|
是否有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
|
|
是否有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 |
|
|
是否有违规在校外有偿兼课、补课及办班 |
|
|
是否有教师参与或组织诱迫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 |
|
|
是否有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民间借贷、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 |
|
|
是否有教师违反办公纪律、消极怠工行为 |
|
|
是否有教师和学生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健康交往现象 |
|
|
是否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或社会公德的行为 |
|
校长: 填表人
附件3
铜山区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一、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排查表等材料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多次报送不及时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
三、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重大师德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及时或因瞒报、漏报、不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后果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工作不力,无计划、无记录、无考核、无资料,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严的,要对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依纪依规依法按承担责任进行追究。
附件4
师德承诺书
我是人民教师,我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为了展示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完成职业任务,在此,我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不发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注重言传身教;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六、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不在教学活动中接打电话;不酒后上课;不在教室内或与学生交谈时吸烟;不擅自离开课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和诈骗活动;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七、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试卷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实施有偿家教,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积极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上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下一条: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