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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报刊社荣获“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8-09-19 00:00:00   浏览量:

    912日,在南京特殊教育技术学院举行的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开幕式上,江苏教育报刊社被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这一荣誉称号的授予,既是对教育报刊社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等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今后继续加强编校队伍建设,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有力鞭策。
  自20063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公布以来,教育报刊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报刊宣传工作实际,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作为提升行业文明形象的重要内容,将培养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品牌报刊质量的重要内容,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本单位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报刊社把提高员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纳入培养目标,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列为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先后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编辑人员守土有责,把推行规范汉字的工作渗透到每一个细节中去,除了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还增加了四校、五校、互校和审校等环节,保证用词、用字规范,各报刊的差错率远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作为教育宣传单位,我们将继续发挥媒体优势,通过策划专题、推出专刊、举办活动等,关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动态,积极宣传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推介各级各类学校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全省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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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报刊社荣获“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 2008-09-19      信息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912日,在南京特殊教育技术学院举行的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开幕式上,江苏教育报刊社被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这一荣誉称号的授予,既是对教育报刊社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等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今后继续加强编校队伍建设,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有力鞭策。
  自20063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公布以来,教育报刊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报刊宣传工作实际,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作为提升行业文明形象的重要内容,将培养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品牌报刊质量的重要内容,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本单位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报刊社把提高员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纳入培养目标,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列为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先后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编辑人员守土有责,把推行规范汉字的工作渗透到每一个细节中去,除了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还增加了四校、五校、互校和审校等环节,保证用词、用字规范,各报刊的差错率远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作为教育宣传单位,我们将继续发挥媒体优势,通过策划专题、推出专刊、举办活动等,关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动态,积极宣传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推介各级各类学校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全省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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