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2 00:00:00 浏览量:
县直管校,各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有关镇中小学及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执行《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及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我局制定了《铜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要求,启动一把手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扎实工作,做到思想不麻痹、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松懈,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
二、要抓紧制定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构建应急平台,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
三、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校动员、预防为主、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校管理,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健康、稳定的和谐校园。
铜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一、总则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应对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改革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铜政发[2006]32号)、《铜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校舍坍塌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溺水事故、重大失窃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学校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非法侵扰学校事件、危害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重大)、Ⅲ级(较大)、Ⅳ(一般)。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五)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校长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公民、学校法人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教育局各科室和各镇校在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发挥教职工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科学应对。各直管学校、镇中心中小学要建立健全预警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六)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凡举办大型文体活动、高考、中考,均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备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与职责。设立铜山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为: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基教科、职社科、德育办、计建科、电教馆、装备站、招生办、教研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县应急委的领导和县各部门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统一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职责:研究确定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2、办事机构与职责。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综合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计建科,主任教育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计建科科长兼任。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参加县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应急联动体系
贯彻突发公共事件属地负责的原则。铜山县教育局应急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是铜山县境内中小学突发公共事件责任主体,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中,负责统一组织和调配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资源。建立局统一的指挥系统和统一的指挥平台。现场指挥系统设在事发地,与县应急办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机动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在第一时间报告现场情况,并将上级指示及时、准确传达到应急处置实施主体。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教育局、直管校、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警工作。各镇校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县局应急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报警。实行首问接警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工作。
自然灾害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气象局、地震局、水利局、农业(林业)局及地方政府。
事故灾难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环保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工商局。
突发校园安全事件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对监测机构掌握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属于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和属地镇应急办。属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立即如实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特殊情况下,事发学校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县级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全县逐步确定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新的报警电话确定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警电话暂定为:110(盗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集、反映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教育局举报电话:0516—83509371、0516——83405263。
(二)预警级别确定与发布
1、预警和报警
教育局应急办接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预警手段进行信息研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县应急委和传递给相关镇(场)应急指挥机构。
局应急办负有接警、转报警和处警的责任。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经报县应急办分析、评估和确认组织专家研判,形成预警建议报县应急委,经县应急委按预警级别和规定程序报审后统一发布。
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在事件可能发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
(1)及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要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以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
(5)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预警的解除
经县和镇(场)人民政府确定的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由确定预警级别的一级人民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发布解除警报信息。县教育局应急办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我县的应急响应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由教育局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报告县应急委。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和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服从县、市、省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教育局应急办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市教育局报告。
教育局应急办履行下列应急响应职责:
1、接警后,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委报告,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3、对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县、市局应急办汇报,请求予以援助;
4、完成县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5、负责本系统师生员工的安抚与稳定工作。
(二)应急程序
1、基本应急程序
(1)事发地先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事发地的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县、镇(场)应急办报告。
教育局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调集本系统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县应急委有关领导到现场后,由县应急委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2)现场应急基本措施。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开发部制订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①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②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③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监测和控制,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发事件发生;
④安置师生,保证基本生活;
⑤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
⑦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措施;
(3)各部门联动。在应急工作中,牵头部门及学校职能处室应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应急恢复同时进行。在应急工作中,要同时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迅速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2、扩大应急
启动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和相应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时,灾害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转入扩大响应。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增援。
(三)指挥与协调
1、应急领导机构
重大突出公共事件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应急办和各校要服从省、市、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后,县教育局应急办和各校要服从县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办全面负责发生地应急工作。
2、现场指挥
(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均应开设现场指挥部,先期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首先负责现场指挥。
(2)现场指挥部的组成: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专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镇(场)领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现场处置组成员;灾害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
(3)教育局和各校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自救、互救、师生疏散转移,救援物资保障的的组织指挥工作。
(4)应急处置教育局权力转移顺序为:局长、分管副局长、职能科(室)负责人。
(四)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按审批程序要求,报县应急委批准后由局应急办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局应急办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教育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学校秩序。
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布;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事件发生地师生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共享供应站,做好师生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保障师生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配合卫生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治,为师生提供常用药品,对疫病进行控制,对食品、饮水等进行检测、监督;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突发事件中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乘突发事件之机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认真制定重建和恢复教育教学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被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按照上级制定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补偿、赔偿的规定,确定补偿、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理赔。对于因参与应急工作而伤、亡的人员,要给予相庆的褒奖和抚恤。
(二)社会救助
积极开展建立救助基金、组织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建立铜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
(三)保险
1、鼓励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安全保险,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保险机制。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积极提供相关情况,配合各有关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1、教育局应急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局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2、对责任事故,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做好教育局和各学校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2、工程设施保障。
加强各类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抗震、防汛、人防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的正常使用,提高保障抢险效率。提高全县中小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3、应急队伍保障。
适应本系统需要,积极利用学校资源,组织引导成立志愿者队伍,并建立档案,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制订周密适用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以提高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和协调作战能力。
4、环境安全保障。
配备必需的监控、净化、防护装备,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件发生后,能够针对危险源可能产生的污染和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和产生次生、衍生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治安保障。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积极配合属地公安警力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护校园秩序,控制事态的发展,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物资保障。
积极争取县应急委应急救援物资,疏通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渠道,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药品和生活用品等应急物资的供应。
8、财力保障。
要确保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要资金的投入。
9、社会动员保障。
深入发动师生员工,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建立局机关和中小学青年志愿者队伍,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平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参与防灾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协助县、镇(场)两级应急委建设所辖区域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发挥学校教室、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工作演习,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应急工作意识和基本技能。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教育、培训内容。各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让安全教育进课堂、入心、入脑。普及安全防范与应急求助知识,提高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局应急办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领导,安全员和专职、兼职救援人员业务培训。
3、演习。各校每年至少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或训练。
八、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报铜山县人民政府备案,由教育局发布,根据情况的变化、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县总体预案修改情况,及时对本局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九、奖惩
(一)奖励
对有突出表现、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1、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师生员工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件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明显者;
5、在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牺牲者;
6、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二)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主人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虚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坚守岗位、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违抗或不认真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或拒绝提供应急物资的;
4、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救济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十、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1、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工作状况、重大活动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2、本预案由铜山县教育局制定和解释,具体工作由局应急办承办。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铜山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
铜山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局 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局班子其他成员 教科所所长
局办公室主任 勤俭办主任
基教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职社科科长 德育办主任
人事科科长 电教馆馆长
审计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计建科科长 党委办主任
招生办主任 教研室主任
共青团书记 退休办主任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计建科科长、德育办主任兼任。
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县应急委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及灾害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配合有关部门负责通信和信息保障,确保局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3、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抢救和转移安置师生员工和机关、学校重要财产。
4、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发事件发生;抢修供电、供水、排水、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基础设施。
5、配合有关部门,为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提供生活物资保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发生地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做好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为师生和抢险求援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事件发生地的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8、组织帮助事件发生地修缮、重建突发公共事件倒塌和损坏的校舍,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为县应急委和县专项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主题词:教育 突发 公共事件 应急 预案
抄 报: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铜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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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12-22 信息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县直管校,各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有关镇中小学及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执行《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及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我局制定了《铜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要求,启动一把手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扎实工作,做到思想不麻痹、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松懈,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
二、要抓紧制定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构建应急平台,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
三、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校动员、预防为主、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校管理,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健康、稳定的和谐校园。
铜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一、总则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应对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改革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铜政发[2006]32号)、《铜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校舍坍塌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溺水事故、重大失窃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学校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非法侵扰学校事件、危害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重大)、Ⅲ级(较大)、Ⅳ(一般)。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五)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校长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公民、学校法人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教育局各科室和各镇校在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发挥教职工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科学应对。各直管学校、镇中心中小学要建立健全预警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六)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凡举办大型文体活动、高考、中考,均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备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与职责。设立铜山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为: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基教科、职社科、德育办、计建科、电教馆、装备站、招生办、教研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县应急委的领导和县各部门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统一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职责:研究确定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2、办事机构与职责。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综合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计建科,主任教育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计建科科长兼任。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参加县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应急联动体系
贯彻突发公共事件属地负责的原则。铜山县教育局应急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是铜山县境内中小学突发公共事件责任主体,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中,负责统一组织和调配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资源。建立局统一的指挥系统和统一的指挥平台。现场指挥系统设在事发地,与县应急办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机动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在第一时间报告现场情况,并将上级指示及时、准确传达到应急处置实施主体。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教育局、直管校、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警工作。各镇校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县局应急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报警。实行首问接警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工作。
自然灾害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气象局、地震局、水利局、农业(林业)局及地方政府。
事故灾难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环保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工商局。
突发校园安全事件信息监测与报告的主体为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对监测机构掌握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属于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和属地镇应急办。属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立即如实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特殊情况下,事发学校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县级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全县逐步确定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新的报警电话确定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警电话暂定为:110(盗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集、反映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教育局举报电话:0516—83509371、0516——83405263。
(二)预警级别确定与发布
1、预警和报警
教育局应急办接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预警手段进行信息研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县应急委和传递给相关镇(场)应急指挥机构。
局应急办负有接警、转报警和处警的责任。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经报县应急办分析、评估和确认组织专家研判,形成预警建议报县应急委,经县应急委按预警级别和规定程序报审后统一发布。
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在事件可能发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
(1)及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要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以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
(5)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预警的解除
经县和镇(场)人民政府确定的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由确定预警级别的一级人民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发布解除警报信息。县教育局应急办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我县的应急响应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由教育局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报告县应急委。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和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服从县、市、省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教育局应急办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市教育局报告。
教育局应急办履行下列应急响应职责:
1、接警后,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委报告,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3、对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县、市局应急办汇报,请求予以援助;
4、完成县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5、负责本系统师生员工的安抚与稳定工作。
(二)应急程序
1、基本应急程序
(1)事发地先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事发地的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县、镇(场)应急办报告。
教育局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调集本系统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县应急委有关领导到现场后,由县应急委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2)现场应急基本措施。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开发部制订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①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②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③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监测和控制,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发事件发生;
④安置师生,保证基本生活;
⑤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
⑦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措施;
(3)各部门联动。在应急工作中,牵头部门及学校职能处室应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应急恢复同时进行。在应急工作中,要同时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迅速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2、扩大应急
启动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和相应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时,灾害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转入扩大响应。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增援。
(三)指挥与协调
1、应急领导机构
重大突出公共事件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应急办和各校要服从省、市、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后,县教育局应急办和各校要服从县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办全面负责发生地应急工作。
2、现场指挥
(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均应开设现场指挥部,先期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首先负责现场指挥。
(2)现场指挥部的组成: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专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镇(场)领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现场处置组成员;灾害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
(3)教育局和各校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自救、互救、师生疏散转移,救援物资保障的的组织指挥工作。
(4)应急处置教育局权力转移顺序为:局长、分管副局长、职能科(室)负责人。
(四)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按审批程序要求,报县应急委批准后由局应急办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局应急办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教育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学校秩序。
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布;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事件发生地师生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共享供应站,做好师生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保障师生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配合卫生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治,为师生提供常用药品,对疫病进行控制,对食品、饮水等进行检测、监督;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突发事件中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乘突发事件之机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认真制定重建和恢复教育教学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被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按照上级制定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补偿、赔偿的规定,确定补偿、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理赔。对于因参与应急工作而伤、亡的人员,要给予相庆的褒奖和抚恤。
(二)社会救助
积极开展建立救助基金、组织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建立铜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
(三)保险
1、鼓励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安全保险,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保险机制。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积极提供相关情况,配合各有关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1、教育局应急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局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2、对责任事故,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做好教育局和各学校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2、工程设施保障。
加强各类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抗震、防汛、人防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的正常使用,提高保障抢险效率。提高全县中小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3、应急队伍保障。
适应本系统需要,积极利用学校资源,组织引导成立志愿者队伍,并建立档案,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制订周密适用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以提高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和协调作战能力。
4、环境安全保障。
配备必需的监控、净化、防护装备,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件发生后,能够针对危险源可能产生的污染和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和产生次生、衍生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治安保障。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积极配合属地公安警力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护校园秩序,控制事态的发展,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物资保障。
积极争取县应急委应急救援物资,疏通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渠道,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药品和生活用品等应急物资的供应。
8、财力保障。
要确保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要资金的投入。
9、社会动员保障。
深入发动师生员工,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建立局机关和中小学青年志愿者队伍,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平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参与防灾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协助县、镇(场)两级应急委建设所辖区域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发挥学校教室、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工作演习,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应急工作意识和基本技能。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教育、培训内容。各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让安全教育进课堂、入心、入脑。普及安全防范与应急求助知识,提高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局应急办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领导,安全员和专职、兼职救援人员业务培训。
3、演习。各校每年至少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或训练。
八、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报铜山县人民政府备案,由教育局发布,根据情况的变化、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县总体预案修改情况,及时对本局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九、奖惩
(一)奖励
对有突出表现、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1、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师生员工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件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明显者;
5、在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牺牲者;
6、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二)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主人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虚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坚守岗位、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违抗或不认真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或拒绝提供应急物资的;
4、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救济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十、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1、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工作状况、重大活动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2、本预案由铜山县教育局制定和解释,具体工作由局应急办承办。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铜山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
铜山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局 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局班子其他成员 教科所所长
局办公室主任 勤俭办主任
基教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职社科科长 德育办主任
人事科科长 电教馆馆长
审计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计建科科长 党委办主任
招生办主任 教研室主任
共青团书记 退休办主任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计建科科长、德育办主任兼任。
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县应急委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及灾害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配合有关部门负责通信和信息保障,确保局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3、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抢救和转移安置师生员工和机关、学校重要财产。
4、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发事件发生;抢修供电、供水、排水、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基础设施。
5、配合有关部门,为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提供生活物资保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发生地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做好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为师生和抢险求援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事件发生地的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8、组织帮助事件发生地修缮、重建突发公共事件倒塌和损坏的校舍,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为县应急委和县专项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主题词:教育 突发 公共事件 应急 预案
抄 报: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铜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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