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2 09:45:25 浏览量:
一、督查工作的机构设置
学校配备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督查室。督查室是在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职能。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1、学校重要决定、批示及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课程开设、课堂教学和学生实习情况。
4、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5、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
6、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的安全卫生情况。
8、学生学习、体育锻炼情况。
9、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10、学校招生情况。
11、学生就业和学校组织培训的情况。
12、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进行督查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方式
1、督查工作的方式以转办、督办、催办为主。属于各部或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部或职能部门进行办理。督查室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2、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牵头负责组织办理,并认真作好协调工作。
3、对常规性督查工作,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4、对重要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学校另作专题报告。
四、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1、立项登记
对学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室要做好立项登记,。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办件的运转、传递等环节的工作。
2、落实责任
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由督查室进行具体督查落实,包括安排专人(承办人)负责落实或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3、交办催办
交办一般采取由督查室把督查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在交办时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督查室要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紧急督查事项要及时催办;对于到期未结或久拖不结的,要将具体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报告交办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
4、反馈办结
督查室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校长室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于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要向承办人或承办部门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符合要求的,将材料报主管领导审定。
5、责任追究
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求层层明确责任,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对于承办部门及承办人责任不明、办事拖拉、对效率低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督查室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上一条: 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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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11-02 信息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一、督查工作的机构设置
学校配备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督查室。督查室是在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职能。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1、学校重要决定、批示及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课程开设、课堂教学和学生实习情况。
4、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5、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
6、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的安全卫生情况。
8、学生学习、体育锻炼情况。
9、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10、学校招生情况。
11、学生就业和学校组织培训的情况。
12、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进行督查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方式
1、督查工作的方式以转办、督办、催办为主。属于各部或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部或职能部门进行办理。督查室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2、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牵头负责组织办理,并认真作好协调工作。
3、对常规性督查工作,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4、对重要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学校另作专题报告。
四、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1、立项登记
对学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室要做好立项登记,。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办件的运转、传递等环节的工作。
2、落实责任
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由督查室进行具体督查落实,包括安排专人(承办人)负责落实或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3、交办催办
交办一般采取由督查室把督查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在交办时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督查室要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紧急督查事项要及时催办;对于到期未结或久拖不结的,要将具体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报告交办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
4、反馈办结
督查室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校长室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于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要向承办人或承办部门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符合要求的,将材料报主管领导审定。
5、责任追究
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求层层明确责任,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对于承办部门及承办人责任不明、办事拖拉、对效率低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督查室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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